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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金沙江流域(鹤庆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座谈会
        时间:2019-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4月25日在大理召开的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精神,共同研究推进金沙江流域(鹤庆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有效开展,619日下午,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金沙江流域(鹤庆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座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鹤松,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兆能,大理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张宏芳莅临会议指导,县级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部分金沙江流域的乡镇领导及该院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保华主持。 

          

          会上,杨保华副检察长组织学习了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州水务局 大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林刚从办案思路、线索排查、办案效果等方面分阶段介绍了2018年以来,该院开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的情况。 

          案件承办人员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被监督单位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随后参会的职能部门领导、乡(镇)长就金沙江流经鹤庆境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与会同志围绕检察公益与行政执法工作积极谏言,现场气氛融洽而热烈。与会同志认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的形式效果好,能在检察监督中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形成良性互动,最终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张宏芳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小红的委托对参会的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理解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对鹤庆县检院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将公益诉讼工作主动融入鹤庆县工作大局;二是要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系,注重相关协作机制的建立;三是要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增强可操作性。 

          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兆能指出县检察院认真形势、勇于当担、自加压力、善作善为,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有效推动专项监督工作,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各行政单位要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意识,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检察工作职能,正确处理好配合协作机制,及时研判新特点,为鹤庆县绿色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鹤松对县检院在专项监督行动中表现出的担当精神及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发展座谈会上指示,要把金沙江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搞好大保护,严禁大开发,自觉把我县经济建设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切实做好我县辖区内金沙江的修复和保护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正确看待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把它作为推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助推器。二是主动担当有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好河长制,检察机关也要从法律监督的角度,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同时要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上下功夫,努力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被监督部门也要抓好整改工作。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目前在资金、人员方面困难较大,但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克服困难,防止等和靠,要力所能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金沙江流域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金沙江流域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严峻性,要久久为功,在立足本职的同时在协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整体职能。鉴于金沙江流经范围广,只有与周边地区搞好协作,才能确保治理成效,建议从州级层面与相关地州建立协作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鹤庆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做实线索摸排工作,做好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努力推动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可持续发展。 

          据悉,专项监督行动实施以来,该院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分析研判后,按分期分段、由近及远的办案思路,积极对金沙江流域垃圾污染、非法排污、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专项监督行动中,该院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专项监督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注重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沟通联系,多次组织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联席会。针对鹤庆县域内金沙江主干流及其支流漾弓江、海尾河、县护城河周边环境遭受污染的突出问题,该院经深入调查,依法向5个乡(镇)政府、6家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已出动挖机110小时、清运车辆19台,清理固体垃圾32吨,打捞处置动物死尸200多具,配备专(兼)职河道巡查人员,并加大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目前鹤庆县域内金沙江主要支流漾弓江、海尾河、县护城河周边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对金沙江主干流周边生态环境的有关问题,当地镇政府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部门正按检察建议积极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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