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国《刑法》的教育、震慑功能,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9月2日上午,由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荣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杨某良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在鹤庆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鹤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出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刑事诉讼过程实行法律监督。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单位、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及驾驶培训学校的全体教练、在校学员等30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检察官代表国家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详细讲解了危险驾驶罪的各类型犯罪、犯罪构成的要件、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犯危险驾驶罪后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知识,促使旁听人员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劝解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安全行驶敲响酒驾“警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