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基层,走进群众。2022年11月11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亚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方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晶3人分别到挂联的基层党支部和挂钩包保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宣讲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送到党员群众“家门口”。

在南溪镇马西克社区,倪亚萍检察长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党的二十大会议概述、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解读和金句赏析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和讲解,向与会人员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口袋书,并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学、示范带头学,引导社区党员群众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要细化学习措施学。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村民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充分运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和微信群等平台,认真组织开展个人自学,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三是要全面系统深入学。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联系起来领会,统筹起来推进,贯通起来落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方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晶分别到南溪镇溪东社区田房党支部、马西克社区第二支部授课,从党章修改的背景、党章修改的必要性、党章修改的重大意义以及党章修改的内容等方面作了宣讲。

在今后的工作中,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与全县干部群众一起学精神、悟思想、践行动,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