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晚上,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活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亚萍主持,在家的党组成员、科级实职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在自学的基础上,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央、省委关于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意见及要求。
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亚萍作中心发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方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晶围绕学习主题分别作重点发言。
倪亚萍检察长在学习总结中要求:
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不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结合学习方案,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通过持续、全面、深入的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持从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建设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转化为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
二是要结合实际“谋”,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系统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学习思考如何更有力维护安全、如何更有力服务发展、如何更有力保障民生、如何更有力助推法治、如何更有力助力反腐、如何更有力深化改革、如何更有力建强队伍,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国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付诸行动、见诸成效。
三是要脚踏实地“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对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深化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聚焦明年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着力点,谋划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举措。要打破固化思维模式,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各部门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来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