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一打,蓝色的火焰就跳出来
环保洁净、方便快捷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瓶装液化气逐渐走进千家万户
清洁实惠的液化气
为群众的生活带来了福音
但易燃易爆气体的普及使用
也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为筑牢群众安全生产防线,恪守“为民办实事”初心使命,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职能为纽带,凝聚各方共识,推动消除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
联合部署,统一思想
根据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瓶装燃气经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耿马自治县建党100周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近日,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召开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座谈会。会上,各部门针对自身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对全县瓶装液化气销售、运输、储存情况以及日常执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明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部门协作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各职能部门搭建常态化沟通协调渠道,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全面履职。
协同配合,有效治理


各职能部门经联合大检查发现:一是部分液化气存储点未设置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二是2户瓶装液化气经营户未取得合法经营证照;三是部分过期钢瓶仍投入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截至目前,执法部门已依法查处违规液化气存储点6个、非法经营户3户;扣押瓶装液化气613瓶,其中空瓶374瓶,实瓶239瓶(合格钢瓶175瓶,过期钢瓶64瓶);以行政案件立案查办2件3人,以刑事案件立案查办1件1人,并对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下一步,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进瓶装液化气领域执法整治情况,消除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