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落实检察机关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仅只有巡查。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工作人员、护林员、村组干部等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护林本领,提高保护区相关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的生态保护工作。2020年12月22日至23日,我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再次走进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南天门、班卖两个管护站送去一堂别开生面的生态保护专题法治课,来自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耿马县中医院、雷达站、石灰窑村委会、复兴村委会、允捧村委会、班卖村委会、落阳村委、芒底村委会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题法治课堂。
课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公益诉讼检察官王新进首先阐述了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着重介绍了检察机关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检察职能,并以案释法,列举讲授了很多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刑事、行政的典型案例,同时结合保护区实际情况,对《刑法》《民法典》《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关于生态保护的重点法条进行了生动讲解。
课后,检察官与管护区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近距离的沟通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专题法治课很有必要,大家听了之后耳目一新同时也受益匪浅。通过此次生态保护专题法治课,大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会触犯什么罪名,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将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等法律法规有了更加全面的掌握。这也为保护区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能力,提升依法护林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不断探索基地生态保护的新举措、新路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好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块“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