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李毅,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从检15年来,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川渝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成为一名公诉人对于李毅来说,绝非偶然。在西南政法大学时,他最喜欢的课程就是刑法和刑诉,课余时间,翻翻刑侦推理小说也是他的一大爱好,进入检察院公诉部门,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在办案中倾注社会责任感
2006年10月,一件以投资为名的“神仙局”新型诈骗案交到了李毅手中。犯罪嫌疑人丘某以谈合作为名冒充香港投资商,把重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骗到澳门,再通过玩牌等赌博方式骗取其人民币125万元。
通过审查案卷,李毅发现这种诈骗伎俩当时在港澳地区被俗称为设“神仙局”,虽然在其他省市曾发生过,但在重庆尚属首例。
案件侦结后,丘某被提起公诉。“这起案件对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肯定会有负面影响。”讨论案件时,该案主诉检察官顾政的一席话,让初出茅庐的李毅茅塞顿开,他说:“作为公诉人,我们不能机械地就案办案,可以深入思考一下,不妨提出一些有用的预防措施。”
李毅的意见得到同事们的认可,于是他在办案之余,完成了《警惕以投资为名的“神仙局”新型诈骗》的情况反映,很快引起上级检察院的重视,并专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这次成功的实践,让李毅尝到了甜头,找到了一个新方向。此后,他在办案中总是倾注更多的社会责任感,花心思深入剖析个案、类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
“喊冤”的毒贩低下了头
“我是个去云南做生意的,你们抓错了人。”“那个皮包是我在旅馆里捡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有毒品了,我是被冤枉的!”涉嫌运输毒品罪的罗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而与此同时,侦查机关所移送的证据也相当薄弱。
2012年,一起“难啃”的案子交给了李毅承办。罗某自称从重庆前往云南做生意,在当地一辆长途客车上被警方查获携带有800克的毒品。
李毅认真分析了案情,发现罗某的辩解有很多矛盾之处:为什么嫌疑人会去一个偏远小镇推销饲料?毒品的重量和包的重量不同,嫌疑人怎么会没有察觉呢?这里肯定有猫腻。
鉴于这些关键性的细节没有查清,李毅果断提出了10多条补查意见,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查证,发现了罗某从重庆到云南时特意更换手机号,到了云南拿到皮包后根本没有入住任何旅馆就直接返回重庆等种种不合理的行为。
法庭上,罗某起初仍声称自己无罪,但面对检察官环环相扣的有力举证,最终低下了头。后来,该案公诉意见书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意见书”。
与资深金融领域律师过招
2016年3月,已经担任公诉一处副处长的李毅所管理的办案组受理了一桩涉案金额巨大的虚构外汇交易平台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采用私自搭建虚拟、封闭的网上外汇交易平台,对外宣称是“国内第一家合法炒汇平台”,引诱上千名客户进入平台炒汇赚取钱财。案发后,嫌疑人王某专门聘请了两名在金融犯罪领域资深的刑辩律师当辩护人。
案子分给李毅、曹艺琳承办。对于第一次办理涉案金额如此大的案件,曹艺琳显得有些信心不足。为了准确认定,李毅与曹艺琳一起审阅了全部案卷,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从现有证据来看,基本能够认定为诈骗罪,但我觉得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因为每一次开庭都是一场现场直播,容不得半点闪失。”紧接着,他带着曹艺琳走访外汇管理机构,深入了解外汇和期货知识。李毅还专门找来专业书籍进行研读,并查找类似司法案例进行分析比较。“那些日子里,看金融知识的书都快把我们看吐了。”李毅说。
通过引导侦查取证,侦查机关牢牢把握住了关键性事实。“本案的诈骗手法不同于典型的诈骗,不是简单地直接非法占有被害人所投全部资金,而是以收取手续费、过夜费的方式慢慢占有被害人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开庭时,两名公诉人的意见切中了案件要害,得到法庭的认可。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100万元。
“作为一名公诉人,我很庆幸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能够见证中国法治不断走向完善的过程。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把自己的爱好变成工作,我很庆幸自己属于这一小部分人。下一个十五年,我想我还会是一名公诉人。”李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