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综述
法治如阳光,照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追梦之旅。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寒辞冬雪,暖带春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主办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近日收官。经推荐、初评、定评等环节,20件作品分别斩获“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和“优秀检察办案故事”;最高检2个内设机构、3个省级检察院新闻宣传部门获评“活动组织奖”。
“此次活动的获奖作品,内容立体全面,既有我国首起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外逃被告人的程三昌贪污案等大要案,也有隐私被偷拍、天价写真等群众身边的‘小案’,以群众视角直观再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定评会评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社会部制片人吴闯如是评价。
从办案到讲案,检察官在这场活动中有哪些体悟?从案例到故事,获奖作品经历了怎样的打磨?以案促治,检察故事如何弘扬法治、滋养人心、润泽社会?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办案者讲述让法律监督真实可感
“四大检察”是法治专业,更是党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检察宣传舆论取之不尽的源头活水。
“要善于从各项检察业务中捕捉百姓的关注点,用心用情用力推出有品质、有内涵的作品,增强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对于怎样讲好检察故事,最高检党组如此强调。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要阐释好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需要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法治内涵的检察故事。2022年5月,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走深走实,这场以“能动履职迎盛会 公平正义在身边”为主题、自下而上开展的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正式启动。
听到这个消息,青海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祁英不禁想起了自己5年前办理的那起未成年人自杀案。
2018年8月,年仅10岁的小花(化名)从家中五楼阳台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侦查机关以其继母李某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祁英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小花长期遭受继母李某虐待,父亲乔某不仅没有阻止,还时常打骂小花。2018年9月,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小花继母的同时将罪名更改为虐待罪,同时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乔某。2018年10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虐待罪分别判处李某、乔某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
“案子虽然办结,但我心中的遗憾久久未平。”谈起案件,祁英很是动容。她告诉记者,老师、同学、邻居、亲属,他们对小花的遭遇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但凡有一个人早一些为小花站出来,这个含苞待放的生命或许就能留下。”
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祁英深情讲述了小花的案件,让更多的人感同身受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023年1月,以该案例为脚本的作品《只愿年幼的他们远离伤害》获评“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案结不是工作终点,而是又一次新的起航。问及参与评选活动的初衷,祁英表示,一个案子办结,还会有相似的案子出现。如果将案件宣传出去,让更多的老百姓看到、感受到,就可以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国平是获奖作品《揭开“纸面服刑”的黑幕》的讲述人。为了办理这起案件,李国平辗转三省五地,不仅将“纸面服刑”的刘某绳之以法,更将其背后渎职犯罪的司法人员一网打尽。
“我的普通话不是很好,也没有多少演讲经验。”回忆起故事讲述现场,李国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的讲述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真正去知法守法用法,什么样的困难我都能克服。”
“办案检察官作为案件亲历者,对案件娓娓道来,故事有细节、有温度,不仅让检察监督真实可感,更让典型案例成为了全民法治公开课。”吴闯表示。
精雕细琢体现政治与业务有机融合
最高检党组深刻指出,检察新闻宣传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这就意味着,检察新闻宣传必须将政治与业务有机融合,让业务工作在宣传中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步入新时代,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宣传检察监督办案,更要基于人民群众的视角,基于当事人的感受,‘如我在诉’地去领悟、挖掘、阐释、传递司法的力量和温暖。”最高检新闻办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20部获奖作品题材覆盖“四大检察”、11个业务条线;作品报送地区分布较为广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检察机关案例故事培育能力的普遍性发展……记者采访了解到,活动启动以来,最高检各业务部门、各省级检察院新闻宣传部门积极参与,高标准选树优秀检察故事。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报送的作品有两部获评相关奖项。如何挖掘、培育出社会公众喜爱的优秀检察办案故事?第四检察厅办公室主任侯若英表示,好案是基础,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展现新时代检察风貌,这既是检察办案的内在要求,更是每一件精品案例的基本轮廓。
《做一个精细的“手术”给企业第二次生命》源自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数据合规案。“随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向纵深发展,我们主动在重点省市摸排涉新领域、新行业的企业合规案件,强化指导、跟进培树,力求办成典型案和精品案。这起数据合规案就是这样被发掘出来的。”侯若英告诉记者。
2019年至2020年,上海Z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经营需要,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由多名技术人员通过爬虫程序非法获取某生活服务平台数据。事情暴露后,Z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被刑事立案。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Z公司系成长型科创企业,此次爬取的数据非客户个人信息、未进行二次售卖,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并与被害公司达成谅解。如果构罪就诉,案子判了,公司很可能也就垮了。
经审慎研究,普陀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公司启动数据合规治理,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技术能级。2022年初,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评估,Z公司整改合格,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对Z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理一起案件、挽救一个企业、形成一套合规标准、规范一个行业发展。当我们在案件中打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神经’,精品案例便会跃然纸上。”侯若英说。
精品案例离不开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检察机关已经连续4年举办“办案故事讲述会”,活动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层层创作、层层比拼,各方效果良好。成功的秘诀在哪里?江苏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告诉记者:“每次讲述会都是一次集体创作,我们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界朋友参与其中,提建议、做点评,大到故事立意、叙事风格,小到讲述者的手势、表情,每条建议都认真吸纳,每次改进都让故事再次升华。”
成风化人促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针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最高检党组一直强调典型案例培育的重要性,并指出要紧紧围绕检察监督办案,全面及时解读党的司法政策、宪法法律精神,以生动鲜活的案事例,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检察职能的了解。
“优秀检察故事不仅要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做了什么,更要让人民群众知晓我们为什么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将检察职能讲清、将法律精神讲透、将法治理念传递到人民群众身边。”最高检新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冰冷的法律条文与百姓的朴素认知发生冲突,司法者该如何妥善处理案件?”这是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主任范璞在《鹦鹉小案 民生大案》中提出的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2020年9月,公安机关在徐州汽车站查获了40余只费氏牡丹鹦鹉。这些鹦鹉是河南省商丘市的养殖户将其作为宠物卖到徐州的。“看完卷宗,我不禁大吃一惊。费氏牡丹鹦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规定禁止交易。”范璞说,案件中王某等3人的行为均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交易10只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王某等人买卖的费氏牡丹鹦鹉总价不过400元,需要面临这么重的刑罚吗?
伴随着种种疑问,该案被层报至江苏省检察院。随后,在该省检察院的指导下,范璞等人主动与河南省林业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深入当地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进行走访调研。
2021年10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会议,经讨论,会议认为费氏牡丹鹦鹉人工种群已具规模,对人类和野外种源未发现有危害性,终端买家为养宠观赏,不宜作为刑事犯罪予以打击。同年11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该案的成功办理保住了商丘地区上亿产值的人工养殖扶贫产业,助推了“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一位网友在该故事下面留言:“不仅是司法办案,更是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的双向奔赴。”
一直关注此案的江苏法治报社副总编辑宋世明得知《鹦鹉小案 民生大案》获评“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后表示,检察机关秉持司法谦抑,胸怀人文情怀,专业精准、能动司法,不仅办出了精品案件,也提供了一个极为成功的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传播样本。
“良法善治润人心。检察机关以能动履职兼顾法理情,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定评会评委、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兼中央新闻采访中心主任霍小光表示,“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的创新,为推动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期待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案例故事挖掘深度和广度,发挥融媒矩阵协同效应,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信仰。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