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北京乾坤(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合伙人 法蒂玛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大使命。2021年,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的一份子,检察官们重任在肩,精通法律、业务娴熟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坚持正确的方向,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忠于对法律的信仰,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才是真正的法律人之道,才能真正做好法律的守护人。
新时代检察官要牢记初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贯彻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人民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由一个个具体的、鲜活的社会个体共同组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名检察官应始终践行的责任。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官是坚守这道防线的最后堡垒。法律工作者所办的每一个案子,无论案件大小,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有着难以承受之重。古人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古人尚有如此觉悟,社会主义国家的检察官们更应该在办理每个案件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多些共情意识,更多地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体会当事人的艰辛,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21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应听证、尽听证”。对此,我深表赞许。我一直认为公开听证是一个实现司法民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好制度。案件时间长、案情复杂、经过的程序多基本上是每一个申诉案件的共同特点,把各方当事人,把社会各界关心案件的人士召集在一起,把事实摊开,把道理讲透,把法律说清楚,让第三方评判,让群众见证。“事不说不清,理不辩不明”,公开审查,开门司法,这正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有效方式。
无论是哪一类案件,在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时,很多时候已经经历过多次诉讼程序。如果案件办错了,检察官要想作出相反的判断,必会面临各种压力,这就要求检察官拿出勇气,顶住压力,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检察官只有具备浩然正气,具备对法律无比坚定的信仰,才能真正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