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6日早晨,高琦与方国明分别驾驶货车自安徽返回上海,途经青浦一加油站停车加油。高琦正在加油时,方国明匆匆跑来小声对他说:“我捡到一张加油卡。”原来,方国明将车停下正准备加油时发现油桩上插着一张加油卡,明显是他人遗落在这里的。
两人走到方国明停靠货车的油桩旁,试图猜出油卡的密码。方国明正一筹莫展时,高琦想了想对他说:“听说很多人加油卡的密码都是卡号的后四位,你试试看。”方国明输入卡号后四位,竟真的猜中了。两人觉得这笔钱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送”给自己的。于是,方国明将加油枪插入自己的货车油箱内,用这张卡加了1400余元的油,随后将卡拔下递给高琦,高琦回到自己的货车旁,用这张卡加了800余元的油。加满油后两人驾车离开。
这张卡的失主是货车司机小钟,当日凌晨2点,他驾驶货车来到该加油站加油,离开时把加油卡遗忘在了油桩上,直到当天下午才发现丢了加油卡。他赶紧查询消费记录,发现这张卡在当日凌晨6点被刷走两笔款项,在12点和16点又被刷走两笔。
原来,高琦两人驾车离开后,由于车内油箱已满暂时用不着这张加油卡,高琦对方国明说:“我想把这张卡拿给一个老乡去用。”方国明觉得这卡反正是捡来的,便答应了。高琦于当日上午将这张加油卡送给老乡老秦,但并未告知这张卡的来源,老秦也没有多想,只以为是好友忽然大方一次,先后驾驶自己的两辆车于当日12点和16点分别前往加油站消费1300元及100余元。
小钟将油卡挂失后随即报警。警方通过加油卡内消费记录及加油站监控视频很快联系到高琦与方国明,告知他们“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使用手段猜到密码盗刷他人加油卡,这一行为已涉嫌盗窃罪”。高琦与方国明在得知后立刻主动投案。
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经审查,两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在赔偿被害人损失后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至此,社会矛盾已经得到化解,青浦区检察院遂对该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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