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介入引导取证。依法提前介入,加强对涉烟案件的把关,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参与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检查等活动,听取案情介绍,查阅证据材料,参加案件讨论,对进一步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梳理办理涉烟案件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及时反馈给烟草、公安部门,从源头上确保该类案件顺利侦结。
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该院与烟草部门建立完善了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联络机制,形成联合打击涉烟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与公安、烟草部门定期或有针对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对涉烟案件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个案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分工负责、协同配合、解决分歧、达成共识,为高效办案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