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平安铁路建设,深入一线站段和职工群众进行调研,通过公益诉讼解决高铁线下安全隐患,积极思考涉铁领域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工作有力、有为、有效!”近日,在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工作汇报会上,受邀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昌客车车辆段武昌运用车间技术组组长黄望明为湖北检察机关开展的维护高铁沿线安全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点赞。
中国高铁作为中国速度和中国质量的靓丽名片,演绎着新时代的速度与激情,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光荣与梦想,深刻改变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方式和生活方式。
然而,一段时间内,高铁沿线出现违建违占、危树倾倒、违法施工、危险物品违法堆放等乱象,危害高铁行车安全。为此,湖北检察机关扎实开展高铁沿线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让高铁跑得更快更稳,让人民群众坐得更加安心放心。
“保护网”
建立信息线索共享平台
“检察机关不仅将我们反映的房地产项目可能侵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安全隐患问题妥善解决,还推动了相关部门在技术规定上进行完善,治标更治本,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谈到某违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危害高铁运行安全的案件时,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人张厚清这样说道。
2020年5月,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建立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平台反映,武汉某置业有限公司在获得了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孝南经济开发区的武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特大桥东侧开发建设还建房项目并已开始基坑开挖。按照规划,建成后的主建筑物楼栋距离铁路桥梁外侧仅14.89米,将远低于建筑物后退铁路干线不小于20米的标准。同时,该小区围墙距离铁路桥梁外侧仅8.76米,未达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12米距离,侵入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高铁对地面沉降要求极为严格,地面沉降即便只有几毫米,也会对高铁运行的安全性带来严重威胁。”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负责人袁中华介绍,侵入高铁线路保护区进行基坑开挖和打桩等施工,极有可能会影响铁路桥梁的稳定,带来桥墩下沉的风险。
获悉上述情况后,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经充分调查,该院发现孝南区规划局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使用的退让铁路距离计算方式存在错误,且在作出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上有瑕疵。
该院遂依法向孝南区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还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上级规划部门发布不符合现行要求、有误导性的技术规定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清理、完善。
该案从获悉线索到立案调查,再到解决问题,湖北检察机关始终与铁路部门加强交流、保持联动,“检”“铁”携手织密高铁线路安全保护网。
湖北检察机关与铁路部门建立了信息线索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全面获悉铁路单位在湖北境内排查出的833处高铁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并通过建立台账、分析研判、实地勘察等方式,挖掘案件线索,切实履行职能,对隐患问题进行及时销号。截至目前,排查出的833处高铁环境安全隐患已全部销号。
在“检”“铁”双方合作融洽的同时,铁路检察机关和地方检察机关的检察系统内部协作也正如火如荼地展开。铁路检察机关在湖北省检察院的支持下,构建了“上下贯通、路地联动”的外部支持体系,与地方检察机关共同护航高铁安全。
铁路检察机关向地方检察机关分享安全隐患线索情况、涉患铁路资料、法律文书模板、典型案例、涉铁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协助地方检察机关与铁路各站段、铁路安监部门协调沟通。而地方检察机关则发挥属地优势,帮助铁路检察机关和铁路单位做好与地方政府及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2020年,阳新县检察院在办理违规养殖畜禽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时,邀请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赴现场进行协助,保障了案件顺利办理,该案也入选由最高检、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协奏曲”
联动开展涉铁公益诉讼
“一人难挑千斤担,众人能移万座山。消除高铁安全隐患,从来都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家的‘独角戏’,而是一首要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谱写的‘协奏曲’。”武汉铁路运输分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晔深有感触地说。
各地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获取支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林业等部门的沟通磋商,努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协调处置突出问题,推动解决隐患短板。
2019年底,长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宜万铁路长阳境内的铁路沿线两侧,生长着2000余株树木,紧挨铁路网线路和电力线路。该院依法向县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树木侵占一直是危害铁路安全的‘老大难’问题,这些树木不仅侵占安全行车空间,影响高铁了望,若发生倒伏可能剐碰列车、导致铁路接触网跳闸断电,严重威胁铁路行车安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李盛华说。
为了推动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在发出检察建议后,长阳县检察院积极组织政府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铁路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各方充分沟通协调,最终决定成立工作专班,商定了整改方案。工作专班先后3次进行线路清障工作,共清障28.34亩,将该处隐患全部清除到位。
“各行政机关对维护高铁线路安全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都认真对待,迅速行动,研究整改措施,协调多部门协同履职,共促问题隐患解决。”长阳县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覃军说道。
“先手棋”
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从解决某一个学校排水排污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到带动城区所有学校排水排污系统的改造升级,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实现了办案效果最大化。
该院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十堰职业技术学校在未申报排水排污许可、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机关未在该校建设城市排水排污管网的情况下,将校内生活污水、雨水直接排放到山体泄洪沟中。由于该泄洪沟与襄渝铁路线铁路侧沟连接,雨水、污水直排进入铁路侧沟中,造成侧沟排水不畅,腌渍铁路路基,致使铁路路基软化,危及铁路安全。
“地表水的严重渗入使基床土处于经常饱和状态时,往往会导致基床土极度软化,基床在列车动荷载作用下发生下沉危害,导致轨道几何状态难以保持。”袁中华告诉记者。
该院依法向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十堰市教育局发出两份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并没有坐等回复,而是主动作为,与铁路部门、学校和供排水监督管理处反复沟通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最终通过各方通力合作完成了对涉案学校的排水排污设施全面深入改造,同时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十堰市供排水监督部门又以点带面对整个城区学校的排水排污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
“以检察办案小切口破解社会治理大难题,通过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方法路径,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应有之义。”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刘洋表示,湖北检察机关坚持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以专项工作为契机,助力行政机关强化公益保护、深化依法行政、优化社会治理。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保障铁路沿线安全,也要在安全隐患发生前就下好预防的“先手棋”。湖北检察机关办理的铁路沿线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中,有的是因为行政机关对涉铁路的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更新不及时导致审批出现瑕疵,有的是沿线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在铁路沿线违规搭建、违规养殖。
为了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机关、铁路企业通过法律政策宣讲、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利用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介,选取影响高铁运行安全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助力行政机关完善涉铁路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高铁旅客和沿线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整体上提升全民护路意识和法治素养。
“湖北检察机关设立多处铁路‘检察服务站’,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同我们并肩作战,打响安全环境隐患综合治理攻坚战,帮助解决了我司沿线安全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清除了许多历史遗留的‘顽瘴痼疾’,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发给湖北省检察院的感谢信上这样写道。
截至目前,湖北检察机关共办理铁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4份。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责,推动解决了一批重大典型安全隐患问题,其中,清除垃圾23150吨,拆除违法建筑62451平方米,恢复高铁沿线植被、林地29.62亩,有力维护了高铁运行安全。
本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