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在峨山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玉雄
2017年1月6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四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平稳发展、取得实效。
一、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服务峨山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充分履行执法办案各项职能,为峨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挪用资金等破坏企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 件15人。依法办理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件43人。突出惩治信用卡诈骗、银行卡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件2人。依法查办矿山、土地、房地产开发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案5件5人,行贿案1件2人,以办理案件的实际成效服务企业发展、改善市场环境、维护金融秩序、净化政务环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3 次,对2229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作出告知,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严厉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依法查办涉及退耕还林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件37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进一步加大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深入查办民生领域腐败案件。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此类职务犯罪19件21人,占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43 %,其中,贪污、挪用各级补助款、专项资金14件15人,涉案金额179.18万元;受贿3件3人,滥用职权1件1人,玩忽职守1件1人。依靠群众的监督和参与,2016年依法查办了在当地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县中医院腐败窝案6件6人,农机部门贿赂、滥用职权案2件2人,通过查办案件,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
二、努力顺应新形势,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争创全国“长安杯”活动,积极推进平安峨山建设。
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平安。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57件368人,提起公诉388 件643人。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犯罪和毒品犯罪,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111件142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58 件94人,“两抢一盗”案件90 件159人,毒品犯罪案件75件85人提起公诉。成功起诉了社会关注度高的“7·02”、“4·10”专案和发生在校园内的恶性刑事犯罪等热点案件,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
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1件35人,不起诉21件33人,其中,对情节轻微或已刑事和解的7件1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依法从宽处理85人。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3人,使犯罪轻微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塑人生。
落实综治责任强化治理。积极推进下访巡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建立乡镇检察联络室、推行流动信访接待机制、聘请乡镇检察联络信息员等方式,为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提供更多便利。办结息诉刑事申诉案件3件3人,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1人,参与安抚、疏导群体访和地方维稳工作9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96次,接待来访48件98人,稳妥处理每一件来访案件,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基层,确保涉检赴省上京零信访记录。对17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3.3万元,突出执法办案的司法关爱和人文关怀。开展送法进校园、以案说法活动8 次,全面落实检察办案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三、积极应对新期待,着力推进廉洁峨山建设
四年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积极回应党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新期待。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稳步开展。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8件48人,涉案金额2410.25万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274.18 万元。所立办案件中贪污、受贿案件21件29人,行贿案件8 件9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渎职案件6件7人。其中正处级1人(上级交办)、正科级6人、副科级5人,国家工作人员18人、非国家工作人员12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6人。通过网上追逃,首例行贿犯罪嫌疑人案发潜逃半年后被成功劝返归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项开展预防工作21件,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分析预防对策和措施,形成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25 份。以开展“促进三农预防专题宣传” 、预防职务犯罪“五进”、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为内容,深入乡镇、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374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展出宣传挂图21套285张,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2次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听取非公经济法人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五网”设施建设,主动介入玉磨铁路、弥楚高速、213国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法律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
四、认真结合新要求,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重点进一步突出,监督措施进一步强化。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件57人,督促撤案19件24人,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3 件1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9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份,提前介入复杂疑难案件33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诉377次631人,要求侦查机关针对个案补充各类证据材料450余份,退回补充侦查102件126次,依法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380份,采纳323份,被采纳率为85%。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强化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依法提出抗诉 5件,4件获二审法院改判。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查监督,完善被监管人约见检察官、派驻检察官与被监管人谈话、设置检察官信箱等制度,坚持每天巡视检查监管场所工作制,开展安全防范大检察48次,协助监管机关消除事故隐患5起。对监外执行罪犯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深入乡镇、街道专项检察监外执行罪犯情况12次,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检查拘留证、判决书等法律文书1820份,依法向办案部门提示催办案件12件26人,确保无超期羁押。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定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工作。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书面审查人民法院已生效民事裁判、调解文书1318份,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调解监督案件40件,执行监督案件49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11份,并对12件民事案件的现场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55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55份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并得到整改回复,其中督促县住建部门履行对小区物业管理职责,督促县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履行对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县民政部门履行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职责等检察建议收到良好效果。
五、不断拓宽新思路,着力强化自身监督
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赢公信。
把外部监督作为保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0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对5件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9次。
把内部监督作为抓手。不断推进案件管理制度改革,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实行全程动态监控、超期预警、涉案财物监管和律师权利保障,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管。严格实行自侦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决定权与管理处置权相分离,保证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完善和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健全看审分离、审录分离、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做到全部、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了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
把检务公开作为窗口。坚持开展每年一次的“检务公开”活动,以公开促公信。与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营造人民群众关注、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氛围。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 511条、法律文书192份、重大案件信息42条,以“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信息93期,打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
六、准确把握新趋势,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以执法专业化队伍建设为目标,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铸好“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先导,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院党组积极推行“创学习型党组织、建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为主题的“三型检察”创建活动,开展检察长荐书赠书、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干警学习自觉性,提升工作能力。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宣传弘扬先进典型,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深入推进党建和工会工作,坚持以党建促队伍,党建和工会工作分别被列为县级、市级示范单位,院党支部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素质强检固好“本”。认真推行素质强检工作,切实开展培训学习,分批组织干警参加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检察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干警320余人次;通过定向委培研究生、少数民族“双语”定向生等方式补充新鲜血液,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注重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发挥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2名干警在全省检察系统业务竞赛中分别获“全省十佳公诉人”、“云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称号,7名干警分别获省、市业务技能比赛和检察理论调研奖项。
坚持从严治检塑好“形”。 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压实目标任务,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紧扣问题导向,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严肃整治“四风”问题,制定了《峨山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峨山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从严治检的监督责任。
坚持文化育院养好“神”。以文化育院为重点,不断深化和提升机关文化内涵,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软实力在检察工作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和提档升级,我院警示教育基地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四年来,先后有303家单位,1万余人到我院参观学习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影响力不断增强;自办《峨山检察》期刊,为干警搭建了学习、交流平台,收到较好效果;职工健身成效明显,分别三次获峨山县及玉溪市检察机关 “检察杯”篮球赛冠军。
七、认真落实新举措,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稳步开展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同步向县委、人大汇报改革情况,制定了《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官入额初选实施细则》,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15名检察官考试入额工作。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对员额检察官按照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进行配置,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检察官管理体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
八、切实找准新目标,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基础设施、后勤保障 “四位一体”保障机制。争取上级办案业务资金316万元,办案业务经费保障到位。争取上级部门配套资金210万元并偿清“两房”建设全部欠款。投入248万元,完成大要案指挥系统、检察专网三级网络、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存储联网项目,检察专网分级保护等建设项目,科技强检成效明显。
践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常回乡大走亲”、“挂包帮、转走访”、扶贫攻坚等工作。对口帮扶70户贫困户,为挂钩扶贫村争取项目16个,协调补助资金221.8万元。先后到由义村委会、石泉社区154户贫困户、困难党员家中开展“关爱民生、寒冬送暖”等走访慰问活动,投入19.1万元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急需问题。新农村建设工作连续2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先进派出单位,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连续4年被省委、市委和县委评为优秀指导员。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院坚持以“品牌立院、业务强院、科技兴院、文化育院”为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劲头不减、力度不减、效果不减,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业务综合考评中先后2次名列第一,32个集体和21个个人分别被省、市、县表彰,5人被上级院和县委荣记“三等功”,一名干警荣获“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特别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在新常态下服务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有待加强,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执法办案的力度、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仍然缺乏,人才难留的现象依然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工作、补齐三个短板、提升四种能力”着手,积极拓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新途径,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工作稳中求进,为建设全省民族自治经济强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一个中心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深化细化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自觉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在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为峨山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执好法。
二、抓好两项工作
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司改各项任务,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各项改革情况。在过渡期内,重点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合理分配入员额检察官,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等几项重要改革。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司法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
抓好执法办案工作。要突出抓好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抓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抓好每一件案件的办理,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补齐三个短板
补齐服务发展短板。着力抓好服务经济建设保障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活动,当好峨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扞卫者、服务者。
补齐队伍建设短板。立足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检察职业特点,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决心,不断强化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补齐规范司法短板。不断强化自身监督,认真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和执法办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以规范司法行为的实际效果推动工作,确保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四、提升四种能力
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抓紧抓实贯彻学习。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方案,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提升政治工作能力。
提升检察业务监督能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执业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配合与制约。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开拓思路,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防止重、特大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执法办案活动,提高干警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提升检务保障能力。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深入实施科技强检工作,打造“智慧检务”,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充满豪情;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越的工作实绩,谱写峨山检察工作新篇章,努力为建设美丽峨山、幸福峨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工作报告术语说明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查办行贿犯罪案件的情况,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民和法人纳入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资料库,查询软件全国联网,向社会公开受理查询公民、法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2页第16行
2.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5页第1行
3.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危害后果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合理辨别犯罪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惩戒和教育之后对其作出恰如其分的非犯罪化、非监禁化处理(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2页第7行
4. 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部门对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生活特别困难而又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得救助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经济上救济帮助。——《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3页第6行
5. 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是指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4页第5行
6. 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是指在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一般检察建议、建议更换办案人、移送违法犯罪线索等多种监督方式,全面开展对民事行政生效法律文书、法院诉讼活动及司法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实现监督效果的民事行政检察模式。——《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5页第1行
7. “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5页第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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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司法体制改革: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求,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工作。——《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第5页第1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