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玉溪市峨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峨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的利益。2021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绿色钢城、生态彝乡、最美峨山”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第一检察部,主要职能是:
(1)负责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作出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
(2)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负责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及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案件,实行 “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等工作
2.第二检察部
(1)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及外来文书接收;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及涉案财物保管、监管;统一负责案件查询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阅卷工作;负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等工作。
(2)负责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工作。
(3)协助上级院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提请监督案件的审查、报送工作。
3.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效民事、行政调解书监督的案件等工作。
4.办公室和政治部,主要职能是:
(1)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负责对外信息文件的交换、拟办,对内文件及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及归档;负责机关安全、保密、档案、财务装备、综合性会议筹备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供技术协助等;负责全院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语音通信、办公办案软件等各项运用系统以及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
(3)负责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峨山建设。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峨山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峨山发展大局。我们始终紧贴县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峨山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3、坚持监督与制约并重,维护司法公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化阳光检务,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4、坚持固本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我们始终立足“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定位,以过硬本领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20万元。
与上年838.34万元对比减少28.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厉行节约按照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纪检组人员转隶至县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0.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7.91万元,上年结转22.2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7.91万元(本级财力787.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38.34万元对比减少28.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厉行节约按照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36万元,与上年677.75万元对比增加45.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社保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6.75万元,与上年155.60万元对比减少68.8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第一批中央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66.7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在职工资等费用。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86.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工资,服装采购以及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的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其他医疗支出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14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6 万元)。
津贴补贴24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13万元,项目支出3.41万元)。
奖金7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0万元,项目支出5.8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
住房公积金5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0万元)。
办公费3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万元)。
水费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
电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
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
被装购置费3.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4万元)。
劳务费57.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7.60万元)。
工会经费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万元)。
福利费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19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0万元,较上年减少14.40万元,下降29.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2.22%。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保证公务接待费相比上年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40万元,较上年减少4.16万元,下降33.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较上年减少4.16万元,下降33.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维修费用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院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具有合理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专家会审,内容编制全面,可操作性强。主要目的符合我院实际优势,突出有明确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费用、项目完工故障率、项目使用满意度等或定性或定量指标,项目相关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申报工作到位。本院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由本院才办公室专项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了资金部署及时到位,管理有序,保证财政资金合理分配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税改革落到实处。
本院2021年度项目建设工作将扎实推进,具体完成档案数字化项目、等级保护建设项目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各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离休、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峨山县人民检察院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021年我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2.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检察事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0.54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工会经费6.49万元,福利费6.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4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2.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