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大姚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马季同志、大姚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波同志共同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召开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首次公检联席会议,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大姚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上,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武发桐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大姚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家材组织学习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与楚雄州公安局会签联发的《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会上通过了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与大姚县公安局会签联发的《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马季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办公室统一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共享,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等,将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
大姚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波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执法、司法衔接的又一重要成果,将进一步增强检警双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刑事办案质效。
作为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和关键抓手,检警双方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切实把执法规范化要求落细落实,有效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和质效,为推动实现法治大姚、平安大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