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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爱建站 呵护少年的你——楚雄州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2022-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满足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的迫切需要,2022年3月30日,楚雄州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大姚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由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共建,是楚雄州成立的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30日下午,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斗,大姚县政协主席、县委政法委书记余忠诚共同为“大姚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挂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云娟、9家共建机关单位相关领导、受聘家庭教育指导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季,分管副检察长武发桐,第一检察部、“小美丽”未检工作室检察人员参加挂牌仪式。




          与会人员参观了我院的“小美丽”未检工作室及未检办案区,进一步了解我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模式。

          马季检察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并介绍了工作站设立的目的及职能作用。武发桐副检察长组织学习《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报了2017年以来我院未检工作室的设立、发展及工作情况。




          同时,各参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大姚县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讨论。

          县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余忠诚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沟通配合,各部门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把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升全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整体实效;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政策宣传,营造重视家庭教育,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是大姚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家庭教育迈上新台阶的一次积极尝试。

        下一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作为新起点、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载体,用好《家庭教育督促令》和《督促监护令》,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助推家庭教育指导,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用检察蓝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