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检察机关被赋予了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担当,在“四大检察”的法律新体系新格局中,依法履职,为加快美丽大理建设书写法治画卷。
2017年至2021年,第四检察部扎实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积极拓展探索案件范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消费、无障碍环境建设、古树名木管养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等检察公益诉讼,深化公益保护。五年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诉案件27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2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一是加强苍山洱海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守护好大理的“青山绿水”。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洱海保护治理“八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助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理市“禁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围绕“环境污染治理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禁牧整治,启动实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洱海水源地保护和苍山生态治理。办理的“8.28”非煤矿山涉林违法监督案,通过督促违法人员以补植补种方式实施生态恢复异地造林362亩,并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取缔44个矿山采矿点,督促支持21个采矿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我市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管理专项监督活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外卖食品安全。办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监督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的人员向市法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引发新的传染源,守护生命共同体的繁衍生息,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网。推动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相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并进,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统一监管体制。结合守护古树名木、监督外来物种防控治理以及动物防疫等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
四是加强拓展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较为迫切的现实需要。督促行政机关对烈士散葬墓、烈士纪念碑管护正确履职,传承弘扬英烈精神。遏制了安全作业风险隐患,及时搬迁紧邻住宅小区实施共享电动助力车蓄电池集中充换电的仓库,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年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公益保护和社会发展大局合力合拍、同向同行。2022年,将继续切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大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