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之前,早在2021年8月就先行先试,在办理包括危险驾驶、重大职务犯罪等多类型案件时,尝试在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过程中,启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为今后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
今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要求,制作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指引,主动约束检察履职行为,进一步规范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工作。工作指引旨在在听取意见工作过程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要求检察官以证据清单等形式进行证据开示、重点听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强化对拟指控内容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理解、不认同的内容的释法说理,并制作听取意见格式文书,以分步骤、清单化的操作指引,切实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