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刘宗煌一行到大理进行涉毒品案件调研,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杨玉奇及州院第二检察部、大理市检察院、祥云县检察院、巍山县检察院、永平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州院第二检察部及四个基层院参会人员分别就毒品案件办案情况,存在的问题,适用法律上存在的困难,在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以及落实“捕诉一体化”情况等进行了汇报。
杨玉奇副检察长对毒品案件中主观明知问题、零星贩毒案件的数量认定等重点、复杂问题作了补充。
在听取了大理州两级院的汇报后刘宗煌表示:
一是通过这次调研将把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后作深入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省院领导汇报;
二是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对外协调,尤其在涉及新型毒品案件的办理上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
三是希望各地在办理毒品案件中要注意积累并上报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推动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检察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四是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捕诉一体”及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在做实“两项监督”上下功夫,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