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检查,先后深入到全市6个司法所,逐一核对了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名单,认真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重点是针对2020年7月1日后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告、入矫谈话、矫正方案、矫正小组的设置、日常报到、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请假外出、走访谈话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针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矫正方案部分内容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提出了口头建议。对具有共性问题的“矫正期限填写不规范”、“未制定矫正方案”、“未切实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等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予以纠正。为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