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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检察院方家明副检察长带队到我院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2019-02-15 

        2019年2月14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一行5人在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家明同志带领下到我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我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高云春同志向督导组汇报了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督导组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等八个方面,采取调研座谈;分别与我院班子成员、普通干警及我县政法委、人大、政协、法院、公安局领导个别谈话;查阅我院扫黑除恶台帐资料;调阅举报线索;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我院一年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导。

        在督导反馈会上,方家明副检察长对院扫黑除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扫黑除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在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后,要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要全院一盘棋,毫不动摇地开展好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快办案进度,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三、要深化线索摸排、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深挖保护伞,加强线索移送报备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对于办案中出现的不捕、不诉情况要及时向市院扫黑办汇报并报送专报。要规范检察建议的适用,检察建议要体现检察机关的权威。

        五、要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对督导方案、整改方案的落实。作好标本兼治工作,努力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升澄江县人民检察院的形象。

        反馈会上,其它督导组成员还就扫黑除恶台帐资料归档整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加强请示汇报等问题作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