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近日,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美丽沧源建设和法治沧源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提出的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发展定位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沧源建设的具体实践和“建设美丽沧源”的具体举措。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自觉把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意见》明确,行政机关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责任的主要承担者,要切实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通过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发文等形式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意见》印发,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护航沧源经济高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为沧源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