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依次发言,畅谈观看大会盛况体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大气磅礴、豪情满怀、鼓舞人心,是全党全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书,是指引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是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既是一次把握历史、把握规律、把握未来的理论学习,又是一次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的党性教育。要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负韶华不负未来,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在本职岗位上踏实工作,廉洁奉公,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采用自学、集体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深刻时代内涵。通过学习搞懂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强化对检察人员理想信念、革命精神、职责使命的教育引领,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
要把提升检察工作的质效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实际行动。认真谋划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
要把“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作为检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成效的最高标准。“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是对队伍的要求,也是对事业的要求,结合省检察院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在教育整顿当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检察队伍“五个过硬”、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