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检察院大门口来了几位民营企业负责人,手里拿着“保驾护航 民营企业的坚强后盾”的锦旗,表示要感谢依法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检察官。
原来,在今年3月份,云南某建筑装饰公司向曲靖市检察院申请请求监督某县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撤回网上公示文书。
曲靖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受理该申请后
启动上下联动机制
与属地县检察院共同办理此案
经查,该公司因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被某县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责令依法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该公司未及时支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该公司认为在缴纳罚款后,其接受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仍留在网上,会对公司信用造成影响,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检察人员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涉事公司调查、审查后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涉事公司的信用修复问题。
结合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两级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多次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会商,并就该案的争议问题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共同商讨。
最终达成共识
涉事公司同意放弃其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求。行政机关认为涉事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及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并主动缴纳了罚款,决定对公司进行信用修复,涉事公司得以正常经营。
本案成功化解了
民营企业与行政机关的
矛盾纠纷
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
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
真正实现了双赢共赢
为曲靖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