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12月27日,省委第一检查考核组到云南省检察院开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以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述责述廉、组织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省检察院党组坚持强化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抓、常态抓;坚持将“三不腐”一体推进贯彻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及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合力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对各级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做到常态化、全覆盖;认真做好巡视“回头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治督察、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等的“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按照考核组提出的要求和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进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