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一支检察机关自己的具有大数据分析研判建模能力的技术队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全省检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11月1日,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题讲座,邀请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涛作专题授课,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出席会议并讲话。
“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数字化建设重塑检察业务架构、管理架构、技术架构,赋能法律监督质效飞跃,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冯涛围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技术实现的问题,从数字检察的概述、监督模型设计、监督平台设计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四个方面,深入解析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搭建与运用。通过“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监督模型”“民营医院医保诈骗监督模型”“司法网拍监督模型”生动直观地介绍了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原理及方法。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运用案例,为全省检察机关树立数据战略思维,深入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打下扎实基础。
会议就深化云南省数字检察建设及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不断深化大数据战略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数据战略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更新观念,从“适应变革”到“引领变革”;进一步提高检察数字化改革的目标定位,通过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塑造引领法律监督的新形态新模式,加快推进云南省检察大数据战略的实施。
二要紧紧围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深化应用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融合监督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监督线索由此及彼、滚动发展,深入谋划监督多跨场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融合”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大数据工作按时按质推进。各级检察院要比照省院成立相应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机构,积极思考谋划、狠抓部署落实,靠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四要强化监督,确保信息网络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院网信领导小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对照高检院、省委网信办、省院网信办的要求将各项工作部署,确保网络安全无事故。
五要严格遵守工作规定,廉洁纪律,确保工程项目优质、技术人员队伍合格。
此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相关部门检察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