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通过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省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谋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检察院深刻认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意义和价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先后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等多份规范性文件,明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作为省检察院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门力量,在案件办理指导、畅通内外协作、典型案例选编、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宣传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四大检察”同向发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我省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后,将持续以“打假护牌”专项行动和“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打假护牌”专项行动
今年初,省“双打办”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打假护牌”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省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检察院三级联动,邀请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褚氏农业有限公司、晶晶床垫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等拥有知名商标的省内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在知识产权维权与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通过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给予企业法律帮助,与企业建立起更直接更深入的联系,护航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为严厉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省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发现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目前,该专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