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值此中国共产党101周年华诞,云南省检察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激励广大检察人员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坚定历史自信,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研讨方式,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史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
会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罗平汉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为题,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何以胜利”“如何看待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改革开放为什么能成功”以及“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广大检察人员授课。在“七一”建党节,通过邀请专家就党的历史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使大家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学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要聚焦民心民愿、站稳人民立场。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依法做到事实证据认定精准,法律政策运用得当,严格公正规范司法。立足案件办理,把法律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为“治理一片”,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坚持不懈推进自我革命。党的百年奋斗史表明,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锻造而成的,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效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依法能动履职,切实转作风、提效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省检察院机关及铁检分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