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暖心工程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
一头系着司法关爱
云南检察机关
依法能动履职
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
一声感谢
近日,受助人来到芒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送来一面绣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以及一封感谢信,以此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去年8月,申请人陈某甲侄子陈某乙因交通事故造成轻伤一级,肇事者项某某被判交通肇事罪。其家庭收入主要靠种地、卖杂货、打工,加之陈某乙休学一年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7万多元,大部分都是跟亲戚朋友借来的,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今年3月24日,申请人向芒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芒市检察院经多方审查核实,陈某乙现脚上还有两块钢板没有取出,还需后续治疗,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一缕温暖
今年4月,师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系列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农村流窜作案多起,多家农户耕牛和生猪被盗,被盗物品大多被犯罪嫌疑人变卖挥霍,损失难以追回,被盗家庭大多经济困难,且有4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人民群众带来重大损失。
当前,正值农村春耕生产重要时节,检察机关通过及时开展调查走访,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困难群众,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为被盗的贫困家庭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向他们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解决急难愁困,帮助他们开展好一年的春耕生产。
一份担当
近日,开远市检察院收获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印有“匡扶正义,为民服务”的锦旗。送锦旗的群众是开远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案件事实发生变化,多个定罪细节和情节认定困难重重,但经过检察机关抽丝剥茧,及时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最终该案被告人获有期徒刑十年的有罪判决,判决后被告人认罪悔罪并服判,不再上诉。随后,针对被害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在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利用司法资源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