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业有专攻,借助外力、用好‘外脑’,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落实好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借助外力、用好‘外脑’”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推动我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月18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颁发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为华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去年6月份,最高检制定下发《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就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等开展干部交流,进一步创新辅助检察官办案模式,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等作出统一部署。
本次省检察院聘任了2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当天的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向部分特邀检察官助理现场颁发了聘书。
“这份红色聘书承载着一份荣誉、一份信任、一份责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一定认真履行职责、不负重托,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发挥好自身专业特长,全力做好协助司法办案等相关工作。”来自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马桂英及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新型案件不断涌入司法领域,案件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的特点不断凸显,亟需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提供智力支持。组建特邀检察官助理队伍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现实需要。特约检察官助理是各自领域里的行家里手,发挥好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会诊”,帮助解决案件中的专业判断、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度,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权威、有力的支援和帮助,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