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情传递司法温度。2021年,云南检察机关把依法服务保障民生贯穿各项工作中,倾情书写解民忧、暖民心的检察答卷。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扎实办好民心实事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检察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开门整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解决困难和诉求问题8612件。
针对窨井盖“吃人”问题,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依法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48件,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办理相关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帮助2万余名农民工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3.34亿元。
针对“阅卷难”问题,与省律师协会及律师代表座谈听取意见,会签加强检律协作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的意见,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值班律师制度,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
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云南检察机关不遗余力。2021年,检察机关坚持打击、预防、保护并重。其中,央视《守护明天》节目对普某某等46名未成年人涉恶案件进行报道,检察机关分级处置、精准帮教的办案经验受到广泛好评。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实现了“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对2124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050万余元。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磨砺法律监督之剑,是检察机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新要求的迫切需要。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排查“减假暂”存在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进行专项监督。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减假暂”案件倒查30年,对长期保外就医、立功减刑、顶格减刑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监督纠正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为充分发挥交叉巡回检察制度优势,省检察院联合省司法厅对6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针对以往“减假暂”案件审查批量化表面化、监督走过场的问题,省检察院出台实质化审查工作办法,注重对证据的调查核实,防止以“假专利”“假立功”“假病历”等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
全省检察机关还开展对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执行争议、超期限未执行完结等情形进行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以点带面促进监督工作取得成效。
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中,省检察院注重从发现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中检视自身不足,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和“监督不到位问责”机制,树牢发现问题必监督纠正、监督不到位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同时,制定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运行规范,细化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形成完备的“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堵塞司法漏洞。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2021年,云南检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统筹抓,内部防控与网格管理、管边控边一体抓,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在全省统一调用检察人员到办案任务重的边境州市支援办案,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办好涉疫案件,切实履行强边固防责任。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9965人;起诉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15人。
守护绿水青山,以检察蓝融入地球蓝,云南检察机关步履更加坚定。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以“一院一品”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多个特色专项行动。通过推进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起诉污染环境、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普洱市检察机关探索构建以公益诉讼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检察”体系,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在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中彰显了担当作为!”这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21年10月调研云南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时的一致评价。
一年来,省检察院坚持把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楚雄州检察机关实施“百名检察官服务百家民营企业”工程,受到企业家普遍认可;曲靖市检察机关对某民营企业非法采矿案审查后,认为不宜认定为犯罪,及时监督撤案,并引导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被最高检评为侦查监督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