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以党组扩大会议方式,召开2021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为华主持会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戴多明应邀到会指导并讲话。
会上,省检察院7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其余20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现场进行民主评议。7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问题导向,总结了一年来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会议就下一步抓好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抓党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站在党和国家的大局高度上认识战斗堡垒的重要性,要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工作才有高站位、高标准。
二是全面履职抓党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按照职责要求、年度党建工作要求的要点和重点,在业务工作、党建工作、日常工作中全面履行支部书记职责。
三是锚定目标抓党建。各支部要围绕党建目标“挂图作战”,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目标,让目标时常在心中,抓工作才有着力点、才有方法。
四是务求实效抓党建。每个党员同志的世界观、价值观、政治意识要达到党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要求,要用政治能力解释法律、用政治能力实现法律、用政治能力司法办案,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省检察院在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