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指定管辖,分流部分边境地区检察院妨害国境管理犯罪案件到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等州市办理;第二检察部协调联系中国政法大学、公安部等专家深入案发现场,协助办理重罪疑难案件;第八检察部分片下派20批60人次,赴16个州市60个基层检察院,帮助排查线索、分析案情、努力排忧解难;财务装备部帮助禄丰县、大关县、师宗县检察院协调落实 “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帮助13个检察院申请省财政纳入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计划预算资金,帮助水富县检察院解决办案听证室、未检“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办案业务系统中心机房及终端等办案及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云南省检察院将“我为基层解难题”作为重要任务统筹谋划,摸清找准基层检察院“反映突出、急难愁盼”问题,逐项梳理归类,反馈到各责任部门细化措施,强化督促落实,切切实实解决部分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难题”,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效。
“主动出击,不坐等问题上门。”
坚持群众路线,结合开门搞整顿,通过走访调研、视频连线、书面征求方式精准定位基层难题。省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视频连线16个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和24个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征求意见建议48项,同时,班子成员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专题调研,实地走访基层检察院,面对面了解基层所想所盼、听取意见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难题。省检察院教育整顿办下发通知,征求并梳理基层检察院需要解决的难题及意见建议20项。在广泛听取收集基层需要解决的难题及意见建议后,省检察院摸清找准基层检察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
“答疑问、解难题、建制度。”
省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基层解难题”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针对“基层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程序复杂、周期长,人员流失后,补录十分不便,影响工作开展”问题,省检察院政治部修订完善《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改进和优化程序,增强衔接性。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省检察院有条件和资源解决的难题,制定缓解边境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压力、加大对困难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力度、为基层检察院减负、加强检察业务工作指导、满足基层检察人员业务培训需求等5项措施;针对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积极推动建章立制,为基层检察院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引;针对基层检察院因对政策不掌握、不理解而普遍反映,但政策规定已经明确清晰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及时释疑解惑,消除政策的误区和盲区。
“不抓落实,
再好的法子也是镜花水月。”
省检察院在及时反馈、细化措施、靶向解决问题的同时,紧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健全内部督查督办制度,对部门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实行一周一报,用好口头提醒、督办函等手段,统筹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压茬推进、按期完成。
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会同省高院及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法检系统公务员分类管理业务工作规程》,从法检系统人员分类、职位划分、职数管理、职级晋升、人员交流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检察院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保障职级晋升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针对“会议文件多”等问题,严格控制对下发文、减轻基层会议负担,有力落实减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