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元谋县检察院
对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嫌疑人罗某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明知不法人员利用其个人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和他人的银行卡、网银U盾出售给不法人员,为其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经查证涉及诈骗金额80余万元。
罗某在明知不法人员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售卖银行卡提供资金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那么
什么是帮信罪?
要注意什么?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大群众
务必保管好自己的
银行卡和身份信息
切勿被眼前蝇头小利
蒙蔽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