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楚雄

        楚雄州检察机关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全面启动

        时间:2016-12-16  作者: 刘萍 云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楚雄州检察机关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启动仪式在楚雄市东城派出所举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马闻,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出席启动仪式,楚雄州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刘萍、公诉处处长杜勇、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赵云生及全州十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城区派出所所长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斗宣读了《关于在楚雄州公安派出所推行检察官派驻制度的实施意见》,普赵辉检察长做了题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专题讲话,对开展好此项创新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派驻派出所检察官的目的和意义,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高检院“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共同探索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的具体要求,是检警配合模式的深入化、系统化、精细化探索;二是要求派驻检察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监督,通过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措施,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进行同步监督;三是要求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双方应坚持“依法诉讼、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原则,派驻检察官按照 “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引导侦查而不代查、参与而不干预、参谋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信息共享而不泄密”的原则开展工作。

            楚雄州公安局局长马闻对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工作进行了强调,并与普赵辉检察长一起对全州十二家城区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进行了授牌。

             会后,楚雄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斗、州公安局副局长赵树礼做了专题新闻发布,部分省、州媒体应邀参加。
            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楚雄州检察机关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的全面推行,该制度是继推行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制度后,楚雄州政法机关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将由各县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反渎职侵权部门检察官组成,对派出所执法活动进行介入、引导和监督,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进行指导、引导,以提升案件质量。派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对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规范化水平、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将开启全州刑事案件监督的新途径,抒写新型、互动检警关系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