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遭遇车祸去世
四个孩子未成年
又因被告方家庭贫困
无法获得赔偿
妻子一人打零工维持生活
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
10月31日
一条银行到账的短信
让李某某哽咽
……
案情回顾
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罗某上路,行驶途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罗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因罗某死亡导致其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罗某四个孩子系未成年,都还在读书,其妻子李某某又无固定工作,只能靠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生活,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
事发后,李某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被告人家庭困难,赔偿款始终无法执行。景洪市检察院了解到该情况后,向李某某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深入了解李某某的实际情况。经审查核实,李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李某某申请到52158元的司法救助金。近日,司法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李某某账户,切实缓解了李某某家庭的困难,传递了司法温度。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缓解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