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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三个举措强化《意见》贯彻落实

        时间:2021-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后,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深受鼓舞,备感振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在全州检察机关掀起了学习贯彻《意见》的高潮。
          1、召开党组(扩大)会原文学习
          为贯彻党中央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旻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原文领学了《意见》,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同时强调,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组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认真真带头学习,并采取通读与精读相结合、学习与笔记相结合、思考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把《意见》学深悟透,深刻领会《意见》重大深远意义,更好地把握党中央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任务。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为及时落实《意见》各项要求,8月20日,州检察院组织召开由两级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全州基层检察院建设暨党建工作推进会”,重点学习传达《意见》。
          会上,阐明了《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求两级院党组要在学深悟透力行《意见》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意见》各项任务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意见》结合起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扎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州检察机关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辱使命的责任感力学力行。
          一是主动融入全州工作大局。
          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精神实施方案》,两级院结合边境分段管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参与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增强检察机关在强边固防工作中的贡献度。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始终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投入跨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2021年1至7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1658人、起诉1949人,为确保边境安宁、边防巩固、边疆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为贯彻落实《意见》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作出的专门部署,州检察院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任务清单分解方案》,细化分解29条任务,目前已对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3件,积极解决农民工“烦薪事”。坚持上下联动,针对景洪城区窨井盖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景洪市已经更换井圈井盖3790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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