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主要职责如下:
1.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1.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机构,包括: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管理部、纪检监察部、政治部、法警队、检务管理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祥云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主动作为,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聚焦服务保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综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矿产资源犯罪案件。围绕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严厉打击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2.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着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发现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有机结合,以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优化司法职能和管理机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聚焦主业,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检察监督新形势,科学确定检察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打击犯罪、保障民生、促进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继续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4.固本强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培育检察队伍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操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5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5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5.93万元,上年结转141.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5.93万元,上年结转141.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5.93万元(本级财力1,126.9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9.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17.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2万元,项目支出170.5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7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8.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5.5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1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10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55.32万元,项目支出114.40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采购预算资金51.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5.42万元,比2017年920万元增加85.42万元,增幅9.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0.51万元,比2017年185万元减少14.49万元,减幅7.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预算49万元,较2017年预算70万元减少21万元,(2)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人民警察加班补贴5.11万元、服装经费1.40万元, 2017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及服装经费未纳入预算,故2018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及服装经费项目支出较2017年增加6.51万元。综上两项,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0.51万元比2017年185万元减少14.49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55.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