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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州十二届人大六次)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州十二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25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631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 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紧紧抓住事关我州改革发展、边疆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检察工作,全年共批捕1886人,起诉2537人,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新农村建设、规范旅游、交通秩序,实施天保工程、社会保障等政府投资,扶贫惠农、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职务犯罪64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犯罪30人,起诉假冒商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走私、传销犯罪42人。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26人。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涉恐、黑恶犯罪。针对我州与涉恐相关的偷越国边境犯罪频发,黑恶犯罪时有发生,暴力犯罪有增无减的状况,检察机关紧密与侦查、审判机关配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此类案件的审查办理。批捕偷越国边境犯罪110人,起诉103人。批捕杀人、强奸、抢劫、伤害等暴力犯罪242人,起诉286人。

        重视办理侵财型、危害交通秩序犯罪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犯罪276人,起诉298人。批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50人,起诉359人。

        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意见》和我省开展第三轮人民禁毒战争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的实施意见》,加强办案力量,注重调研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强化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共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825人,起诉799人。重视惩治零星贩毒活动,批捕零星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145人,起诉195人,同比上升2.1%63.9%

        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把惩治此类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绿色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惩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和猎杀、买卖、走私野生动物等犯罪活动。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犯罪42人,起诉73人;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5人,起诉48人;批捕猎杀、买卖、走私野生动物犯罪22人,起诉29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3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资源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在州委的领导下,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64人,同比上升34%,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1人,10万元以上的22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2人。重点查办了运政、旅游系统贿赂案9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贿赂案3人,勐海县沿河社区贪污社保资金窝案6人,景洪市曼弄匡村挪用公款窝案13人,国土系统贿赂、滥用职权案4人。严肃查办行贿犯罪,对行贿数额大,行贿次数多、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立案查办4人。

        依法查办渎职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5人,滥用职权犯罪5人。

        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立项预防19件,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15件。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28次,把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挡在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共接待188个单位5641人次参观教育。广泛开展预防宣传,与30家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加强预防指导,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到单位和行业举办预防宣讲50场次,有48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严防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和宪法法律权威,促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办案机关立案32人,撤案7人,同比上升28%40%,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5件;认真开展判处缓刑、免刑等案件监督,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纠正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13件。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恐、涉黑犯罪为重点,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16件,经提出纠正意见,14名监外执行犯被收监执行,纠正脱管23人。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治理中,46名久押不决案犯得到妥善处理。对监管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5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事和行政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对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件,纠正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纠正行政违法14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为省以下检察机关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82件,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3万元。深化检务公开,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网,开设检务公开大厅,方便群众信访和了解案件办理的进程。在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相关信息3666条。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开通全州检察官方微博、微信,通过媒体发布信息136条。推进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常态化,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扩大监督的范围,完善监督的程序。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按照办案责任改革要求,逐步推进执法办案模式的转变。重视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与律师沟通协调,接待律师379人次,听取律师意见25次,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严肃整治和防范换押不及时,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发生,制定《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转作风抓规范,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化作风建设,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在教育整治工作中,认真查找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以及司法理念不端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纪律不严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进行整改。

        专项检查了查办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传唤涉案人员时限是否违规问题,全面梳理扣押、冻结款物及涉案财物处理情况。对查办的40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了抽检评查,发现工作中不重视程序、办案有瑕疵、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办案人员认真进行剖析整改,切实转变作风,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结合整改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检委会工作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3个重要规范,制定《自侦案件办案安全规定》《自侦案件案外事项报告制度》《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刑事案件不起诉说理工作暂行规定》等22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运行。统一业务软件办案应用系统继续推进,办案全面实现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办案各环节的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司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针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审议和讨论意见,制定了五项措施认真抓落实。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控告申诉工作情况和今年以来检察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人大、政协调研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职务犯罪案件、评议检察工作。走访代表委员35人次,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工作情况手机信息18条,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六、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队伍建设“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抓班子关键少数,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改革、讲公正、讲公信。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力求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对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63个不规范司法行为下功夫整改,强化了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把队伍管严、管好。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70人次参加高检、省院和州内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州院举办各类培训12期,对全州反贪、公诉、侦监、法警、检委办等主要业务部门普遍进行了轮训。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岗位练兵、模拟实战、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了干警的专业技能。

        重视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贯彻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按照“四个适应”“八个新”的要求,加大对基层的帮助支持力度。为基层院招录人员8人,协助党委配备副检察长3人,选送两名干部到两个基层院挂职副检察长,强化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基层院在经费、“两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努力提升运用现代科技提高检察工作的水平。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州两级检察院已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州检察机关获州级文明行业称号。

        一年来,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和人民的新要求,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加快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人才不足、案多人少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此,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全州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紧紧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美丽西双版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投资、涉农、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的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恐反分裂斗争,严厉打击暴恐、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维护边境安宁和民族团结,建立对涉枪涉爆以及盗、抢、骗、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严防各类社会风险。建立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三、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专题宣讲、年度报告、警示教育等方式,促进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干部的教育保护、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积极作用。

        四、增强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好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向侦查机关提供意见建议制度,探索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强化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继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尤其是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假错案的,依法从严处理。

        五、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继续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防止问题反弹,旧病复发。要健全规范司法的标准和程序,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保证律师的合理意见被采纳,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六、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2016年是检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工作,努力构建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使改革成为提升检察工作的强劲动力。

        七、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更严的要求、更高水平上规范司法行为。深化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强化检务保障工作,推进检察工作上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努力开创全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西双版纳、平安西双版纳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见报告第4页第5-6行):指人民检察院将单位和个人构成行贿犯罪的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数据库查询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招投标主管(监管)部门根据查询结果,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投标评比扣分、降低信用评价等级、取消投标资格、市场禁入、中止业务等处置,从而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2.久押不决案件(见报告第5页第1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超过5年,案件仍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的,为久押不决案件。

        3五个过硬(见报告第7页第11行):201417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

        4四个全面(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8行):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5五大发展理念(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7-8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6两个主体责任(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6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7四个适应(见报告第8页第5行):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法律建设需要,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适应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要求。

        8.八个新(见报告第8页第5行):即发展思路有新突破,工作格局有新构建,执法模式有新转变,队伍素质有新提升,组织体系有新完善,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检务保障有新改善,精神面貌有新变化。

        9.两房(见报告第8页第9行)指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10.减假暂(见报告第10页倒数第6行):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附件二:

         

        相关数据说明

         

        1《检察工作报告》与《法院工作报告》有关数据不一致问题,主要在于统计的起止时间不一致。《检察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14112620151125;《法院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14122120151231

        2起诉人数比逮捕人数多的原因:逮捕是为保障审判等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对必须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最严厉的羁押措施,而对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逮捕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则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故通常情况下,起诉的人数比逮捕的人数要多。

         

         

         

         

         

         

         

         

        附件三:

         

        图一:2015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图二:2015年起诉刑事犯罪被告人分类情况


        图三:逮捕、提起公诉工作情况

         

         

        图四:2015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罪名分布情况


        图五:2015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罪名分布情况

         

        图六:2015年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情况

         

         

         

         

         

         

         

         

        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6227日印

                                            (共印4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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