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的重要职能之一。2020年,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坚持办案战疫巡查“三管齐下”,保障了全州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依法办案保安全
注重用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引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致力于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两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检察监督在押人员5803人,检察械具使用602人次、关押禁闭32人次,开展安全检察70次。派员出庭监督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71件,审查看守所留所服刑案件386件。依法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21件,所办案件都做到件件有回复,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88份,口头建议30条,一份检察建议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书”,通过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有效推动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共同做好标本兼治工作。
疫情防控出硬招
一年来,第五检察部始终把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来抓,从严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巡回检察工作。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充分利用网络和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西双版纳监狱进行巡察19次,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及监管执法工作的双赢共赢。二是严把病毒源头入口关。为守住“零感染”这个底线,主动与看守所制定有关疫情处置方案,监督协助看守所封闭91天,共同防范和遏制疫情蔓延到高墙内。三是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全力支持监管场所做好区域卫生管理、严格限制亲情会见、送物等活动,参加监管联席会议26次,建立了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制度,做到强监督、日报告、全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日常巡查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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