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双版纳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惩治与保护并行、办案与帮教并重、法治宣传与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并举,立足检察职能,将“惩、防、治、教、责”贯穿未检工作全过程,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惩”,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2020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8人,同比减少47.17%,起诉72人,同比减少6.49%。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从严从重办理了“2.01”“10.15”专案,对性侵案件被告人发出从业禁止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防”,即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积极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寨15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3次,参加活动人数5000余人。全州共有29名检察官到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现场授课、模拟法庭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向学校捐赠4000余只口罩等防控物资,为学校复学复课提供支持。
“治”,即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
从办案实际出发,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62人,保持必要的司法严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43人。
“教”,即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全州检察机关自2018年成立“小吉象”未检专业办案团队以来,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原因、交友环境等,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实施有效帮教。同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社会调查,一年来,形成调查报告70份,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让罪错未成年人持续得到关爱帮助,助其找到人生新方向。
“责”,即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对内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侵害未成人权益线索移送、案件流转、共同办理等工作方式。对外加强与共青团、民政、教育、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沟通交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协同配合。2020年,与本地孵化的社会组织西双版纳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跟踪帮教等工作委托该中心开展。同时,积极与各县市妇联共同搭建“未检工作社会合作平台”,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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