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主要从事综合类行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1年毕业至今); 2.我州办理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 (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1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有意者填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523757953@qq.com。 联系电话:0691-216741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待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景洪市庄董西路2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3室。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并进行体检,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工资福利按照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岗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签定劳动合同。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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