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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3-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72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扞卫党的全面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能动履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任务加强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法治的力量服务西畴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更加有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更加有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工作质效。紧紧围绕西畴“2023基层治理年”,持续巩固“西畴新现象”。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守住司法公正生命线;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民事裁判、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益;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统筹推进对行政判决、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以司法办案更好的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坚定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队伍。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警示教育,抓细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对检察队伍特别是“关键少数”严格监督和管理,扎实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

        五是正确规范履职,接受各界监督。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政协协商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92,372.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16,272.8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14,4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61,7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26,972.84增长11.0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基础性绩效奖、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项目支出中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上年未纳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16,272.84元,其中:本年收入6,858,424.51元,上年结转收入57,848.3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8,424.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28,224.51元,增长11.8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基础性绩效奖、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项目支出中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上年未纳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92,372.8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16,272.84元,其中:基本支出6,586,272.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7,572.84元,增16.80%增长的主要原因编报口径变化,基础性绩效奖、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480,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项目支出3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500.00元,下降32.86%减少的主要原因:编报口径变化,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480,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服装经费本年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编报,上年纳入本部门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770,924.5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8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3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23,900.00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06,1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2,344.2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204.2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7,501.09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8,421.4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28.27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6,14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7,900.00元,较上年增加118,800.00元,增长45.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3,900.00元,较上年增加119,000.00元,增长45.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43%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拟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95%,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9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察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察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高效网上办案,降低司法办案成本,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起诉案件审结率=100%,全年办结案件冤假错案发生率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8,930.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69.47元,下降2.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984,248.43元,其中:流动资产218,599.73元,固定资产6,762,36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3,282.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450.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4,572.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838,5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81.06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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