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听证员的公告
按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工作方案》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条件和程序,经审查公示,现决定选任陈梅等20名同志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听证员。任期三年,自选任决定发布之日起算,任期至2025年10月13日终止。
附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听证员名单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听证员名单
(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1
陈 梅
女
昆明叶飘零商贸有限公司
2
初晓辉
男
云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
3
段志恒
云南段志恒律师事务所
4
方成尧
云南省财政厅
5
黄和平
云南云恒律师事务所
6
金怀刚
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
7
吕有忠
云南工商学院
8
罗 娟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公司
9
李 波
10
刘立新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退休)
11
王绍涛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12
王燕萍
云南省公证协会
13
郗 伟
西山区泉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4
刘吉兴
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
15
杨 珂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16
颜语谦
昆明教育电视台
17
颜静雯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公司开远车务段
18
张吟竹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
张玉萍
20
周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