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2020年05月24日01时45分,被告人关某饮酒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在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越钢小花园路段行驶过程中,撞到路边杨某家的房子,造成房屋部分受损、重型半挂牵引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关某血样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239.73mg/100ml。案发后,保安人员报警,关某在现场等候处置。
经麒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关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麒麟区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关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