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王建平、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文利、检察官助理何楚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邱进伟、省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周令到普洱调研云南经济检察工作。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最高检调研云南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座谈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建波,第四检察部、思茅区、宁洱、墨江、景谷分管经济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及部门主任,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第三检察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邱进伟主持会议。
会上,李世清检察长向高检院第四检察厅汇报了普洱市检察机关探索和实践企业合规工作的情况,介绍了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方面的基本做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九条措施,以及办理走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情况。普洱市县区检察院参会人员也就实际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
张宇副检察长汇报了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经济检察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办案难点进行了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普洱、版纳取得经济检察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面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以及疫情对当前经济的影响,检察机关要充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要注重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要积极研究探索,为制度提供样本。同时针对在办理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案件中遇到法律适用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助力云南经济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