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领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沧实际,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10.协同党委管理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办理有关法律职务任免手续。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立足办案谋发展。指控、证明犯罪有力,批捕罪犯11110人,起诉14746人;法律监督有力,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6329件,监督纠正违法1593件次;保护公益有力,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029件,检察履职更加有力。坚持以改革增动力。坚决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推进监检衔接,全力推进检察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行“捕诉一体”,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机关党建“动车组”品牌,引领队伍建设充满活力、业务工作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落实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深化系统内巡察,坚定落实“三个规定”,法律监督能力稳步提升。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抢抓机遇,在危机中育新机,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市检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力服务保障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批捕罪犯3859人,起诉4558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3723件,监督纠正违法277件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4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4,45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6.71万元,占总收入的91.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0.11万元,占总收入的8.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7.83万元,下降17.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实际保障人员数较2019年减少(转隶人员),相应的人员保障收入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三是“两房”建设经费减少8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6,06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30万元,占总支出的44.40%;项目支出3,371.85万元,占总支出的55.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2,253.28万元,增长59.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29万元,下降4.75%;项目支出增加2,387.59万元,增长242.58%。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实际保障人员数较2019年减少(转隶人员),相应的人员保障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末下达的“两房”建设基层检察院基本建设缺口补助资金及2020年下达的2020年检察系统专项补助经费 2,213.80万元,均在本年度支出;三是2020年较2019年支出增加执法办案业务经费385.7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29万元,下降4.75%,变动的主要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1-9月份转隶人员工资由省级财政保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4%。基本支出人均为33.6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9.6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4.0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7.59万元,增长242.58%,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末下达的“两房”建设基层检察院基本建设缺口补助资金及2020年下达的2020年检察系统专项补助经费 2,213.80万元,均在本年度支出;三是2020年较2019年支出增加执法办案业务经费385.7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1万元,“两房”建设2,213.80万元,检察监督389.0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734.9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38万元;指控、证明犯罪有力,批捕罪犯11110人,起诉14746人;法律监督有力,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6329件,监督纠正违法1593件次;保护公益有力,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029件,检察履职更加有力;批捕罪犯3859人,起诉4558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3723件,监督纠正违法277件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41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与上年对比增加2,333.64万元,增长67.77%,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末下达的“两房”建设基层检察院基本建设缺口补助资金及2020年下达的2020年检察系统专项补助经费 2,213.80万元,均在本年度支出;三是2020年较2019年支出增加执法办案业务经费385.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34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62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预算的6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54万元,完成预算的8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04万元,下降3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79万元,下降3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万元,下降55.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4万元,占93.75%;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占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它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7万元,下降7.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及远程提讯室的使用,公务出差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资产总额25,85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8.06万元,固定资产13,365.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7.6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39.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851.44
|
12,088.06
|
13,365.70
|
10,542.05
|
297.86
|
0.00
|
2,525.79
|
0.00
|
0.00
|
397.69
|
0.00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至附表10-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