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四名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加云进行逐一点评,市直机关工委第七指导组徐兴宏一行到会指导,市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和永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各党支部书记面对党建工作责任大、标准高、要求严的实际,严格执行机关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贯彻党建“责任清单”和“指数考评”机制,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成绩明显、亮点突出。

徐兴宏要求,一要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培训学习,做到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二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加强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对党绝对忠诚教育。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一对一交心谈心工作,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四要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

李加云强调,一是党支部书记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加强对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特别要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把握,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增强“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始终把党建工作同全院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去思考、去把握、去推动,达到融合发展,互促双赢的效果。三要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认真开展评议监督,激发党员的自豪感荣誉感,组织党员在常态化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见行动,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品牌,建好用好党建阵地,抓好活动载体,用创新党建活动推动丽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检察事业,发挥党建品牌带动作用。

院党组班子成员、在职全体党员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党支部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供稿丨院机关党委
编辑丨李鹭妮 杨霞
初审 | 顾艳菊
终审 | 李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