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案工作、丽江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清四乱”工作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工作等要求,12月13日,古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冉光萍与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沙江古城区段区级河长沙宏,古城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水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金沙江古城区段专项巡查活动。
本次巡查活动由区河长办及区检察院牵头,区检察院在本次巡查活动中,对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公益诉讼磋商会上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的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清四乱”工作中发现并得到回复的问题进行实地察看回访;对金沙江古城区段是否有妨碍河道行洪的情况进行检查。
巡查组对金安桥库区码头及库区垃圾清运等情况向金安桥电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对各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辖区内“三无”船舶整改情况、金沙江流域内污染、垃圾处理情况及妨碍河道行洪等情况进行实地察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问题无小事。本次巡查活动不仅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也是检察院充分服务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确保筑牢长江中上游(金沙江古城段)生态安全屏障落到实处的体现。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好“河长+检察长”机制,持续推进古城区域内河流及生态环境治理,贯彻落实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筑牢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供稿丨古城区检察院 音频丨丽江热线
编辑丨李鹭妮 杨霞初审 | 顾艳菊终审 | 李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