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月12日会议精神,听取相关业务部门《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涉疫情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疫”犯罪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打击涉“疫”犯罪,检察机关决不手软!会议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中央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利法治环境,切实回应社会关注,震慑违法犯罪。
二是要全面学习掌握中央、两高等有关部门的司法解释,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夺取疫情防控狙击战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要严格落实网络舆情管理相关规定,坚持涉疫情案件报告制度,要在省委等相关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做好宣传工作。
四是省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特别是涉及到疫情防控法律政策相关问题,加强对具体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指导,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同步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工作。